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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12月13日訊據ETtoday新聞網報道,宜蘭一名17歲少女,從幼稚園大班起,就遭親生父親性侵害,時間長達11年,去年這名少女又再遭到父親強行撫摸猥褻,被害少女忍無可忍,向男朋友泣訴父親非禮她,男友打11ARMANI3求援,揭發全案。宜蘭地方法院審理終結,將涉嫌性侵害女兒達11年之久的吳姓男子,依妨害性自主罪嫌,重判有期徒刑20年。
  被害少女供稱,父親在她就讀幼稚園到小學畢業的7年期間商務中心,不斷性侵她,每個月約3到4次。
  責任編輯:吳生林  (原標題:遭父性侵隱忍當鋪11年後揭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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